股东通讯政策
与股东的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投资者对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的了解至关重要。本公司已制定股东通讯政策,以确保股东的意见及疑虑得到妥当处理。股东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本公司发送任何查询或请求:
地址:中国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20号秘书处
电邮:ir@biodlink.com
电话:86-512-6296-5186(分机)6432
为免生疑问,股东须将正式签署的书面请求、通知或声明或查询(视情况而定)的正本存置及寄送至上述地址,并提供其全名、联络详情及身份证明,以使其生效。股东资料可按法律规定予以披露。
公司通讯
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已刊发或将予刊发的任何文件,以供持有本公司任何证券(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01条)的持有人参阅或采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a)年报;(b)中期报告;(c)会议通知;(d)上市文件;(e)通函;及(f)代表委任表格。
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是指就股东希望如何作为股东行使其权利或进行选举向股东寻求指示的任何公司通讯。
我们的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可于本公司网站www.biodlink.com及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 阁下可点击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部分下的“信息披露”查阅公司通讯。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及我们的组织章程细则,我们将通过于我们网站及披露易网站刊载的公司通讯,以电子方式向股东提供公司通讯(“网上版本”)。
我们不会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网上版本的刊载通知。我们鼓励股东主动监察网站上所有未来公司通讯的可用性,并自行查阅公司通讯的网上版本。
登记股东
我们将通过电邮以电子形式向个别登记股东发送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倘我们并无登记股东的电邮地址或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无法使用,我们将以印刷形式寄送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连同索取登记股东有效电邮地址的申请表,以便日后以电子方式发布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直至登记股东向我们的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有效及可使用的电邮地址为止。
我们将根据登记股东的要求,免费将公司通讯的电子副本发送至登记股东的电邮地址及╱或将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副本寄送至登记股东的地址。
非登记持有人
倘股份(不论是否通过经纪或托管商持有)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的非登记持有人希望根据上市规则收取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彼等应联络存放其股份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名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统称“中介机构”),并向中介机构提供其电邮地址。
非登记持有人亦可要求收取公司通讯的电子及╱或印刷副本。
索取电子或印刷副本或选择接收公司通讯的方式
登记股东╱非登记持有人如欲(i)通过电邮收取任何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及╱或(ii)以印刷形式收取任何或所有日后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可随时向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寄送合理的事先书面通知,或通过电邮发送事先通知至1875-ecom@vistra.com,说明彼等的姓名、地址及请求。就此而言,请填写下表“提供电邮地址及╱或索取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印刷副本”,并按照其上所述指示交回。
[提供电邮地址及╱或索取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印刷副本]
股东应注意,除非被撤销或取代,否则股东优先接收印刷形式的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偏好将一直有效,直至本公司各财政年度结束时届满(以较早者为准)。倘股东希望继续收到日后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副本,则需提交进一步书面请求。
查询
股东如对索取电子或印刷副本或选择收取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方式有任何疑问,可于周一至周五(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营业时间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查询热线852-2980-1333。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热线: 852-2980-1333
电邮: 1875-ecom@vistra.com